浅谈休谟的不可知论

浅谈休谟的不可知论

摘要:不可知论是指否认认识世界或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的哲学理论。在这里,不可知论者是指对基督教神学教条表示怀疑,但又拒绝无神论,从而主张把上帝是否存在这一类问题搁置起来的人。18世纪,自然科学还不够发达,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比较零碎,对许多事情和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还不能够做出科学的回答,从而促使一些哲学家提出猜想,认为在事物的背后存在一个不可认识的物体。大卫·休谟就是近代欧洲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之一。

关键词:不可知论休谟哲学

正文

休谟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光荣*”结束到产业*开始的社会变革的时代。在这时,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它继续维持同贵族的联盟以加强对劳动*的统治,与此同时,迅速成长壮大起来的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求对这个联盟内部的关系作有利于本阶级的调整,并继续反对封建复辟势力。这时,资产阶级的进步*和保守*织在一起。作为这个阶级思想的代表人物的休谟,贯彻经验论观点,提出了以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怀疑论为特*的哲学体系。

大卫·休谟1711年生于英国的爱丁堡,27岁时,伦敦出版了他在旅居法国时创作的哲学著作《人*论》,这部书过于庞杂和晦*,结果在很长的时间里几乎无人问津,甚至连他最忠实的崇拜者康德也没有读过。此书包含了休谟几乎所有的哲学理念,标志着休谟哲学思想已经成熟。在如此年轻的时候就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对于许多哲学家来说是不敢想见的事情,休谟堪称一个早熟的天才。

直到1748年,休谟将《人*论》的第一部分用较为通俗的语言改写成《人类理智研究》,这个简写本立即引起学术界的主义,并成为现在众所周知的哲学名著,许多后来者都是通过这本书了解这位思想家的。

在近现代哲学中,很少没有休谟的影子,作为英国经验论的集大成者,他以著名的不可知论结束了那场旷日持久的学术争论,并以此为基础,成为近现代哲学的温床,康德,孔德,马赫,罗素,詹姆斯等许多哲学体

休谟从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走向不可知论,认为人们只能知道其感知的,至于是否有客观事物存在则是无法知道的。“我们所确实知道的唯一存在物就是知觉,由于这些知觉借着意识直接呈现于我们,所以它们获得了我们最强烈的同意,并且是我们一切结论的原始基础。我们由一个事物的存在能推断另一个事物的存在的那个惟一的结论,乃是凭借着因果关系,这个关系指出两者中间有一种联系,以及一个事物的存在是依靠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的。这个关系的观念是由过去的经验得来的,借着过去的经验我们发现,两种存在物恒常结合在一起,并且永远同时呈现于心中。但是除了知觉以外,既然从来没有其他存在物呈现于心中,所以结果就是,我们可以在一些差异的知觉之间观察到一种结合或因果关系,但是永远不能在知觉和对象之间观察到这种关系。”因此,“我们永不能由知觉的存在或其任何*质,形成关于对象的存在的任何结论”。休谟认为,因果*联系只是人心的一种习惯*倾向,他用习惯代替了我们过去确定的知识概念,认为我们的知识只是一些或然*的结论。

休谟对观念和感觉印象作了区分,——“人类心灵中的一切知觉可以分为显然不同的两种,这两种我将称之为印象和观念。两者的差别在于:当它们刺激心灵,进入我们的思想或意识中时,它们的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各不相同。进入心灵时最强最猛的那些知觉,我们可以称之为印象至于观念这个名词,我用来指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他把观念加以分类,“简单的知觉,亦即简单的印象和观念,不容再行区分或分析。复合知觉则与此相反,可以区分为许多部分。”复杂观念是通过简单观念的联想而成。他提出的两条联想律是相似律以及时空上的接近律。两个观念越相似和越接近,它们越容易形成联想。另外,休谟把因果律看作是人类经验的习惯。“在我看来,观念的联系只有三条原则,就是‘相似*’、时空上的‘连续*’以及‘原因’或‘结果’。”

罗素认为他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代表着一条死胡同:沿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

关于休谟问题——休谟问题,即所谓从“是”能否推出“应该”。“??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经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

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休谟在概述自己的哲学体系时指出,全部哲学可以区分为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两大部分,而科学的哲学研究法是实验和观察的方法。自从f.培根以来,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已经运用这种方法建立起自然哲学的体系。但是,在精神哲学方面,仍然没有建立起一个新的体系。休谟给自己提出任务:应用实验推理的方法,直接剖析人*本身,以便建立一个精神哲学的体系。而作为这个体系的基础的“人*”本身,他认为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即理智和情感。他对“理智”的研究是关于认识论问题的论述,对“情感”的研究是关于社会伦理和*问题的考察,对宗教问题的探讨同理智原理和情感原理都有联系。休谟的精神哲学体系,大致包括认识论学说、社会伦理、*学说以及宗教哲学学说等几个部分。

在哲学上,他首倡近代不可知论,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怀疑态度,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必然*持否定态度。他认为,感*知觉是认识的唯一对象,知觉分印象和观念两类,但认为人们不可能超出知觉去解决知觉的来源问题。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认为因果联系只是由于印象出现先后而形成的一种观念。在伦理观上,主张功利主义,认为快乐和利益是一致的。他还用其经验论、怀疑论和功利主义伦理学论述了有关上帝观念和宗教问题。

其他思想在经济学方面,他是18世纪货*数量论的代表,是反对重商主义的。他关于*贸易的学说对英国古典*经济学有很大的影响。他的社会历史观点以人*论为基础,把对财富、享乐和权力的追求看作是人的本*,认为无论何时何地,人*是一致的和不变的;历史的作用就在于发现有关人*的普遍原理,提供经验教训。所著《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的英国史》是一部*史,但此书在附录和一些章节中对各历史时期的生活方式、道德风尚和精神文化作了分门别类的记述。他是把历史研究范围扩大到社会和文明方面的近代西方史学家之一。休谟*思想保守,反对英国资产阶级*,同情查理一世。在书中,他还严厉抨击长期议会和o.克伦威尔,歌颂“光荣*”,说它开辟了英国宪法的新纪元,使英国人得以享受人类前所未有的最完备的自由制度。历史地位和影响休谟的哲学是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休谟和i.康德一样,在哲学的发展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休谟的怀疑论为19世纪英国非

宗教的哲学思想提供了理论。休谟的不可知论观点为实*主义者、马赫主义者和新实*主义者所继承,对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祥民如何正确理解和评价休谟的不可知论[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01)

[2]包大明浅谈不可知论的历史作用[j]丹东师专学报1996(02)

[3]张华荣不可知论和人类历史的发展[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1)

[4]金延略论不可知论的历史评价问题[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01)

[5]韩振峰对不可知论的哲学探讨[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04)

第2篇:浅谈休谟经济正义的三条自然法则及其现实意义

一、经济正义的三条自然法则形成原因的逻辑分析

休谟(1710-1760)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论理学家,并且在《人生论》中阐述了经济正义三条自然法则的思想。经济正义的三条自然法则,即“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和履行许诺的法则”是遵循从利己*心或自私到缔结协议,再到经济正义及其三条自然法则的逻辑思维来阐述的。

人们在自身需要和欲望的无限*同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有限*之间矛盾的基础上,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时,不可避免地产生利己心或自私。休谟指出:“由于我们的所有物比起我们需要来显得稀少,这才刺激起自私”。“利己心,当它在自由活动的时候,确是并不促使我们做出诚实的行为,而是一切非义和*的源泉”。因此,人们用*夺取他人的利益来满足利己心,导致财物占有与转移的不稳定*,必然引起社会矛盾和社会动荡。

人们为了满足利己心,约束夺取他人的利益,必须缔结协议。“协议只是一般的共同利益感觉;这种感觉是社会全体成员相互表示出来的,并且诱导他们以某些规则来调整他们的行为”。“只要通过社会全体成员所缔结的协议使那些外物的占有得到稳定,使每个人安享地凭幸运和勤劳所获得的财物。通过这种方法,每个人就知道什么是自己可以安全地占用的;而且情感的在其偏私的、矛盾的活动方面也就受到了约束”。“我们戒取他人的所有物,不但不违背自己的利益或最亲近的朋友的利益,而且还只有借这样一个协议才能最好地照顾到这两方面的利益;因为我们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维持社会,而社会对于他们的福利和存在也和对于我们自己的福利和存在一样,都是那样必要的”。

人们遵循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缔结协议,并履行自己许诺,实现利己心,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否则就是非义的行为。“在人们缔结了戒取他人所有物的协议。并且每个人都获得了所有物的稳定以后,这时立刻就发生了正义和非义的观念,也发生了财产权、权利和义务的观念”。“正义规则的最初确立是依靠于这些不同的利益的”。但是人们如果是自然追求公益的,并且是热心地追求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梦想到要用这些规则来互相约束;同时,如果他们都追求他们的自己的利益,丝毫没有任何预防手段,那么他们横冲直撞地陷于种种非义和暴行。“正义是借一种协议或合同而确定起来的,也就是借那种被假设为全体所共有的利益感觉而确立起来;在这种感觉支配下,人们在做出每一个单独的正义行为时,就都期待其他人也会照样行事”。“人类的广泛的慷慨和一切东西极度的丰富所以能消灭正义观念的惟一原因,就在于这些条件使正义观念成为无用的了;而另一方面,人类的有限的慈善和贫困的状况所以会产生那种德,只是在于使那种德成为公益和每个人的私利所必须的条件。由此可见,使我们确立正义法则的乃是对于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切”。因此,经济正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对人们之间缔结协议的反映,自然包括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和履行许诺的法则,是自己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统一。

总之,“自私是建立正义的原始动机”,是“正义法则的真正根源”。而“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以及自然为满足人类需要所准备的稀少的供应”。

二、经济正义的三条自然法则内容

经济正义的三条基本自然法则不仅是人们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完全保障。第一,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为了消除人们财产关系的争端,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必须要明确财产权。财产权“在不违背正义的法则和道德上的公平的范围以内、允许以个人自由使用并占有一个物品、并禁止其他任何人这样使用和占有这个物品的那样一种人与物的关系”。

划定财产、稳定财物占有的协议,是确定人类社会的一切条件中最必要的条件。其原因在于:“只要通过社会全体成员所缔结的协议使那些外物的占有得到稳定,使每个人安享地凭幸运和勤劳所获得的财物。通过这种方法,每个人就知道什么是自己可以安全地占用的;而且情感的在其偏私的、矛盾的活动方面也就受到了约束”。

人们缔结稳定财物占有的协议的一般原则具有普遍*,消除或约束人们之间的利益争端。人们所以缔结稳定财物占有的协议,原是为了防止一切纠纷和争执的起因;可是我们如果允许在各个场合下,随着应用这个规则时所发现的各种特殊效用,各不相同地来应用这个规则,那么我们就永远不能达到防止争端的这个目的了。这样,“所有物必须稳定的那个一般规则,不是根据特殊的判断而被应用,而是根据必须扩展到整个社会的、不能由于好恶而有改变的其他一些一般规则而被应用”。当确立社会和稳定财物占有的一般协议缔结以后,如何分配他们的所有物,并分给每个人以他在将来必然可以永远不变地享有的特殊部分。最自然的办法是,“每个人继续享有现时所占有的东西,而将财产权或所有权加在现前的所有物上面”。“让个人继续享有现时所占有的东西”。稳定财物占有具体表现在“占领、时效、添附和继承”。占领是指一个人对于自己已经占有的东西应当享有财产权;时效或长期占有是指一个人对于他所享有的任何东西长期地获得充分的财产权;添附是指一个人对于自己占有财物所产生的财物享有财产权;继承是指子女经过父母的同意,可以对父母所占有财产享有继承的权利。

第二,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是依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人们只能把属于自己的财物转移给别人,而不能把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转移给别人。由于社会分工存在和生产资料属于不同所有者,人们用自己的劳动力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不同的物品,并且对自己生产出来的物品享有所有权。每一个要想占有别人的物品,必须通过别人的同意,或者通过双方同意,把自己的物品让渡给对方,并且获得对方的物品。如果“让每一个人用*夺取他认为对自己是适合的东西,那就会毁灭社会”。所以,“除了所有主同意将所有物和财产给予另外一个人之外,财物和财产永远当是稳定的。这个规则不会有引起争斗和纷扰的恶果,因为这样割让是得到惟一当事人,即所有主的同意的。这个规则在按人调整财产方面可以达到许多良好的目的”。这样,“关于稳定财物占有的那条自然法则的发明,已使人们彼此可以相安,而通过同意转移财产和所有物的那条法则也开始使他们互相受益”。

第三,履行许诺的法则。许诺是以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为基础的人类的发明,是“人们的协议,协议创造出了新的动机来,因为经验教导我们,如果我们制定一些符号或标志,借以互相担保我们在任何特殊事情中的行为,那么人事的进行将会调整得对彼此都有利益。当这些标志制定以后,谁要应用这些标志,谁就立刻被他的利益所约束了、要实践他的约定,并且如果他拒绝履行许诺,他将永远不能期望再得到别人的信托”。

当每一个人看到所有其他的人都有同样的利益感觉时,他就立刻会履行他在任何协约中所承担的义务,因为他确信,他们也不会不履行他们的义务的。他们全体都同心一致地加入那个旨在谋求共同利益的行动计划中,并同意忠于他们的诺言。要形成这个协作或协议,不需要任何别的条件,只需要每个人感觉到忠实履行约定是有利益的,并向社会中其他成员表示出那种感觉来。这样就立刻使那种利益对他们起了作用。因此,“利益是履行许诺的最初的约束力”,当一个人说,他许诺任何事情时,他实际上就表示了他完成那件事情的决心;如果他失约的话,就使他自己会受到不被人信任的处罚。因此,“人类交往的自由和范围完全依靠于对许诺的忠实。”

三、经济正义的三条自然法则现实意义

休谟指出的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和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的实质是:财物的产权明晰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增进社会福利的核心和基础。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权明晰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有利于产权束的界定和明晰。产权作为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但是,每一个产权主体并不都同时享有上述权利,有的产权主体享有上述各种权利,有的产权主体享有上述部分权利。产权束的界定和明晰是明确产权分解下的各种具体产权主体享有哪些权利和职能的前提。

第二,有利于所有权的界定和明晰。所有权的界定和明晰是产权明晰的核心内容,是产权进一步分解和界定的前提和基础,并且规定解决一束权利中其他权利所引起问题的基本方向。特别在产权发生分解的条件下,所有权不明晰,由一束产权引起的问题或由一束权利的其他权利引起问题,是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的,即使得到解决也会付出高昂的成本,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第三,有利于在产权发生分解的条件,各项产权主体的权能和利益的界定和明晰,以避免发生产权主体的利益争端,促使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权社会化的发展,增加社会福利。

第四,它有利于行为*关系的界定和明晰。产权主体在行使自己的财产权时,引起的外部*,又由外部*引起新的产权,出现了原来的产权主体与新的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产权主体行为*关系。行为*关系的界定和明晰是合理利用资源和利益共享的保障,促进入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发展。休谟明确指出了在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和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的基础上,从事经济活动必须“履行许诺的法则”。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许诺是人们根据自身需要缔结协议,并且履行他在任何协约中所承担的义务。在商品交易中,“他们互相承认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谁都不用*占有他人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自愿地出让财产”。履行“我给,为了你给;我给,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给;我做,为了你做”的协议或许诺,进而维护了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

其次,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始终不渝地根据的缔结协议而履行许诺,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消费者愿意购买该企业的产品,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进而提高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

再次,利于促进社会*发展。人们根据缔结的协议而履行许诺,促使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平等相待、互惠互利,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

最后,履行诺言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人们根据缔结的协议而履行许诺,减少交易费用,加速资本循环,促使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3篇:休谟的名言

1、正是劳动本身构成了你追求的幸福的主要因素,任何不是靠*勤努力而获得的享受,很快就会变得枯燥无聊,索然无味。

2、自然赋予人类以无数的欲望和需要,而对于缓和这些需要,却给了他以薄弱的手段。人只有社会,才能弥补他的缺陷

3、历史不仅是知识中很有价值的一部分,而且还打开了通向其他许多部分的门径,并为许多科学领域提供了材料。

4、当我们专注地研究人类生活的空虚,并考虑荣华富贵空幻无常时,也许我们正在阿谀逢迎自己懒惰的天*

5、一个人也许会相信许多废话,却依依然要能以一种合理而快乐的方式安排他的日常工作。

6、一个人不论赋有什么样的才具,他如果不知道自己有这种才具,并且不形成适合于自己才具的计划,那种才具对他便完全无用。

7、显而易见,骄傲与谦卑是恰恰相反的,可是它们有同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是自我。

8、遇到有承认自己错误的机会,我是最为愿意抓住的,我认为这样一种回到真理和理*的精神,比具有最正确无误的判断还要光荣。

9、一种过度的勇敢和豪情,尤其当它表现在形势险恶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渲染了一个英雄的*格,并且使一个人成为后代的景仰的对象

10、人们普遍承认,在各国各代人类的行动都有很大的一律*,而且人*的原则和作用乃是没有变化的

11、能力永远和它的发挥有关,不论这种发挥是现实的或是很可能会实现的

12、当自我不被考虑到时,便没有骄傲或谦卑的余地。

13、恶意是一种无缘无故产生的伤害他人的欲望,目的是从比较中获得快乐

14、用在事业上的精力,应该在多字上加一;用在吃穿上的精力,应该在少字上减一

15、正是劳动本身构成了你追求的幸福的主要因素,任何不是靠*勤努力而获得的享受,很快就会变得枯燥无聊,索然无味。

16、顺境使我们的精力闲散无用,使我们感觉不到自己的力量,但是障碍却唤醒这种力量而加以运用。

17、道德可以认为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只要那个目的有价值,达到目的的手段才有价值。

18、理智传达真和伪的知识,趣味产生美与丑的及善与恶的情感。

19、显而易见,骄傲与谦卑是恰恰相反的,可是它们有同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是自我。

20、理*单独决不能成为任何意志活动的动机。

21、心爱的人儿不在身边,使恋人们时时思念悲叹,使他们感到莫大的痛苦,可是没有什么比短暂的离别更有益于加深相互的情意了。

22、遇到有承认自己错误的机会,我是最为愿意抓住的,我认为这样一种回到真理和理*的精神,比具有最正确无误的判断还要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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