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欢迎参考阅读!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注释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与:通“欤”,语气助词。
(45)乡:通“向”,从前。
(46)已:停止,放弃。
(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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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1)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作。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 篇1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注释]
(1)节选自《孟子·告子(上)》。
(2)鱼,我所欲也:鱼是我喜欢的东西。欲,想要,喜欢。
(3)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两种东西如果不能同时得到。可得,同义词复用,能。兼,同时得到。
(5)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亦,这里同“固”,本来。
(7)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8)舍生而取义者也:(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义。而,连词,并列关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于,介词,比。
(10)故不为苟得也: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苟得,苟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恶:死本来是我厌恶的。恶,讨厌,不喜欢。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患,祸害。有所不避,有不该躲避的祸害。所,代“不避”的祸害。辟,通“避”,躲避。
(1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人们所喜欢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如使,假如,假使。之,结构助词,的。
(14)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那么一切能够求生的**有哪一种不能采用呢?者,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人、事、物),这里是……的**。
(1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假使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更可怕的。莫,否定副词,没有。
(16)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那么一切可以用来逃避祸患的**,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则,连词,表承接,就,那么。
(1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运用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介词,用。是,近指代词,这。
(1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故,由此。
(19)所恶有甚于死者:所厌恶的有胜过**的。
(20)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信念。非独,不仅。
(21)与贤者能勿丧耳:只是有道德的人丧失这种信念罢了。耳,而已。
(22)一箪(dān)食:一筐饭。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
(23)一豆羹(gēng):一碗汤菜。豆,古代盛羹汤的器皿,形似高脚盘。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带汤的食物。
(24)弗(fú):不。
(25)呼尔而与之: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家。呼尔,吆喝的样子。尔,为副词词尾。之,泛指“与”的对象,译作“人家”。
(26)蹴(cù)尔而与之:如果用脚踢着让人家来取。蹴尔,用脚踢的样子。踢。
(27)乞人不屑也:即使是乞丐也不屑接受。不屑,瞧不起。
(28)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问它合不合礼义就去接受它。万钟,指优厚的俸禄。钟,古量器,六石四斗为一钟,这里极言其多。不辨礼义,即“不辨以礼义”,不按礼义来分别。
(29)万钟于我何加焉: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加,增益,这里指所获得的益处。焉,语气词。
(30)为宫室之美:为了自己住宅的华美。宫室,住宅,上古宫与室同义。
(31)妻妾(qiè)之奉:妻妾的侍奉。妻妾,正妻和***。
(32)所识穷乏者得我欤(yú):(为了我)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所,起指示作用。穷乏,贫困,贫苦。乏,缺少钱财。得,通“德”,名词作动词,感激。德我,认为我有恩惠。欤,助词,表示疑问。
(33)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情愿**生命也不接受。乡,通“向”,从前。为,肯,情愿。
(34)为:动词,接受。
(35)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作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是,这些。亦,加强语气,无义。已,停止,结束。
(36)本心:指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 篇2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为苟得(9)也;死亦我所恶(10),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则(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20)也?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23)贤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7)耳。
一箪(28)食,一豆(29)羹,得之则(30)生,弗(31)得(32)则死。呼尔(33)而与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尔而(37)与之,乞人不屑(38)也。万钟(39)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40)焉!为宫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与(45)?乡(4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47)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谓失其本心(49)。[1]
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乡:通“向”,从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的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的到,那么我宁愿**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的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作品鉴赏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的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的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的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的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的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指不正当的**)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的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的之则生,弗的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的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的到就要**,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的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的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 篇3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注释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与:通“欤”,语气助词。
(45)乡:通“向”,从前。
(46)已:停止,放弃。
(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2)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是我国著名的思想家,***,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何不用也:什么**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为(第二个),接受。 30.已:停止,放弃。 31.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1.而 呼尔而与之。修饰“与”,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得 二者不可得兼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故不为苟得也取得 5.为 向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的 人皆有之代词它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代词它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代词它文中指行道之人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它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代词它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代词,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玉帛,弗敢加也虚报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那么 得之则生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连词,这里表假设 13.凡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凡是;只要是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5.“辟”通“避”。躲避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特殊句式 1.判断句 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 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动词作名词生:可以获得生存的**。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段落分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的,因此即使是**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写法介绍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鱼》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鱼》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2]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主旨 《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整体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论点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什么? 答:指“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及“所识穷乏者得我与”而受“万钟”。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3) ——鱼我所欲也孟子原文 鱼我所欲也孟子原文 鱼我所欲也为哲学家孟子所写,表达了舍生取义的观点,对于如今的教育具有借鉴的作用。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之一。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约卒于周赧王****。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主张,到过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当时几个大国都致力于富国强兵,争取通过暴力的**实现**。孟子的'仁政学说被认为是“迂远而阔于事情”,没有得到实行的机会。最后退居讲学,和他的学生一起,“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孟子把伦理和**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道德修养是搞好**的根本。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后来《大学》提出的“修齐治*”就是根据孟子的这种思想发展而来的。 孟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残留的人格神的含义,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他说:“诚者,天之道也。”孟子把诚这个道德概念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孟子的思想体系,包括他的**思想和伦理思想,都是以天这个范畴为基石的。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小题1】解释词语的意思。 ①患:②蹴: 【小题2】把下边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①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②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小题3】填空: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这属于__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文段中着重论述了“_____________”比“____________”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 【小题1】(2分)①患:灾祸②蹴:用脚踢 【小题2】(4分)①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②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小题3】(3分)举例义生 【小题1】 试题分析:“患”在古文中有“忧、担心”和“灾祸”的意思,本文中为“灾祸”;“蹴”为“足”字旁,意为用脚踢。 【小题2】 试题分析:第一句中“二者”指“鱼”和“熊掌”;“得”:“得到”;“兼”:同时;“舍生”:舍弃生命;“取义”:伸张正义。第二句中“万钟”指“优厚的俸禄”,“辨”:分辨;“礼义”指“封建道德规范”,“受”,接受;“何”:什么;“加”;好处。 【小题3】 试题分析:“一箪食,一豆羹”是具体的事物,是举例论证,本文的中心论点就是“舍生取义”,根据论点理解即可填空。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4) ——活板的原文和翻译 活板的原文和翻译 活板一文选自沈括《梦溪笔谈·技艺》卷一八。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活板的原文和翻译,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板本。 庆历中,有布衣毕昇,又为活板。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板,持就火炀之;药稍熔,则以一*板按其面,则字*如砥。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每一字皆有数印,如“之”“也”等字,每字有二十余印,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不用,则以纸帖之,每韵为一帖,木格贮之。有奇字素无备者,旋刻之,以草火烧,瞬息可成。不以木为之者,文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兼与药相粘,不可取;不若燔土,用讫再火令药熔,以手拂之,其印自落,殊不沾污。 昇死,其印为予群从所得,至今保藏。 用刻板印刷书籍,唐朝人还没有大规模采用它。五代时才开始印刷五经,以后的各种图书都是雕板印刷本。 庆历年间,有位*民毕昇,又创造了活板。它的方法是用胶泥刻成字,字薄得像铜钱的.边缘,每个字制成一个字模,用火来烧使它坚硬。先设置一块铁板,它的上面用松脂、蜡混合纸灰这一灰东西覆盖它。想要印刷,就拿一个铁框子放在铁板上,然后密密地排列字模,排满一铁框就作为一板,拿着它靠近火烤它;药物稍微熔化,就拿一块*板按压它的表面,那么所有排在板上的字模就*展得像磨刀石一样。如果只印刷三两本,不能算是简便;如果印刷几十乃至成百上千本,就特别快。印刷时通常制作两块铁板,一块板正在印刷,另一块板已经另外排上字模,这一块板印刷刚刚印完,那第二板已经准备好了,两块交替使用,极短的时间就可以完成。每一个字都有几个字模,像“之”、“也”等字,每个字有二十多个字模,用来防备一块板里面有重复出现的字。不用时,就用纸条做的标签分类标出它们,每一个韵部制作一个标签,用木格储存它们。有生僻字*时没有准备的,马上把它刻出来,用草火烧烤,很快可以制成。不拿木头制作活字模的原因,是木头的纹理有的疏松有的细密,沾了水就高低不*,加上同药物互相粘连,不能取下来;不如用胶泥烧制字模,使用完毕再用火烤,使药物熔化,用手擦试它,那些字模就自行脱落,一点也不会被药物弄脏。 毕昇死后,他的字模被我的堂兄弟和侄子们得到了,到现在还珍藏着。 板印书籍:用雕版印刷书籍。板印,用雕版印刷。 盛为之:大规模地做这种事。之,指“板印书籍”。 已后:即“以后”。已,同“以”。 五代:指唐以后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个朝代。始,才。 五经:儒学的经典,指《易经》、《尚书》、《诗经》、《礼记》、《春秋》。汉后合称《五经》。 典籍:泛指各种重要(文献)书籍。 板本:板印的本子。 庆历:宋仁宗**(1041—1048)。 布衣:*民。这里指没有做官的读书人。古代*民穿麻布衣服,所以称布衣。 其:其,代词。做活板的方法。 钱唇:铜钱的边缘。 印:印模、字印。 令坚:使……坚硬。 和(huò):混合。 以:用。 冒:蒙、盖。 欲:想。 范:框子。 持就火炀(yáng)之:把它拿到火上烤。就,靠近。炀,烤。 药:指上文说的松脂、蜡等物。 字*如砥(dǐ):字印像磨刀石那样*。砥:磨刀石。 止:同“只”,仅仅。 未为简易:不能算是简便。 数十百千:几十乃至百、千。 自:别自,另外。 具:准备好。 更(gēng)互:交替、轮流。 以:用来。 以纸帖(tiě)之:用纸条给它做标记。帖,用标签标出。 每韵为一帖(tiè),木格贮(zhù)之:每一个韵部的字做一个标签,用木格子把它存放起来。韵,指韵部。帖,标签,名词。唐宋时,人们按照诗歌押韵的规律,把汉字分为206韵,后来又合并为106韵。 奇(jī)字:写法特殊,或生僻、不常用的字。 旋:旋即。 不以木为之者:不用木头刻活字的原因。 文理:纹理,质地。文通“纹”,花纹。 兼:又。 不可取:拿不下来。 燔(fán)土:指火烧过的黏土字印。燔:烧。 讫(qì):终了,完毕。 拂(fú):擦拭,掸去。 殊不:一点也不。 予:我。 群从(zòng):堂兄弟及侄子辈。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5) ——孟子梁惠王原文及翻译 孟子梁惠王原文及翻译 孟子梁惠王主要表述孟子劝解梁惠王做一个仁君的故事。下面小编为你分享一下孟子梁惠王原文及翻译!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 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jí),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yōu)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hé)。王在灵沼,於(wū)牣(rèn)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hé)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cù)罟(gǔ)不入洿(wū)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 孟子对曰:“**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 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 ‘孰能一之?’对曰:‘不嗜**者能一之。’ ‘孰能与之?’对曰:‘天下莫不与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者也,如有不嗜**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 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 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 曰:“有之。” 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 曰:“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 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 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王说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曰:“有复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 曰:“否。”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 王曰:“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 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王笑而不言。 曰:“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 曰:“否。吾不为是也。” 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而抚四夷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王曰:“若是其甚与?” 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 曰:“可得闻与?” 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 曰:“楚人胜。” 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盖亦反其本矣。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王曰:“吾惛,不能进于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拜见梁惠王。梁惠王说:“老头,你不远千里而来,一定是有什么对我的国家有利的高见吧?” 孟子回答说:“大王!何必说利呢?只要说仁义就行了。大王说‘怎样使我的国家有利?’大夫说,‘怎样使我的家庭有利?’一般人士和老百姓说,‘怎样使我自己有利?’结果是上上下下互相争夺利益,国家就危险了啊!在一个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里,杀害它国君的人,一定是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大夫;在一个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里,杀害它国君的人,一定是拥有一百辆兵车的大夫。这些大夫在一万辆兵车的国家中就拥有一千辆,在一千辆兵车的国家中就拥有一百辆,他们的拥有不算不多。可是,如果把义放在后而把利摆在前,他们不夺得国君的地位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反过来说,从来没有讲“仁”的人却抛弃父母的,从来也没有讲义的人却不顾君王的。所以,大王只说仁义就行了,何必说利呢?” 孟子拜见梁惠王,梁惠王站在池塘边上,回头看看大雁和驯鹿问:“贤能的君主也喜欢这个吧?” 孟子回答到:”贤能的君主并不把这种娱乐当成首要的追求,不贤明的君主即使有这些也没有办法欣赏。《诗经》里面说到:打算建设灵台,筹划安排这件事,百姓动起手来,没有规定做好的日期,本来是不打算很快做好的,民众像子女一样来帮忙。文王到灵囿,母鹿静静伏着,母鹿体型肥壮,白鸟浩浩洁白。文王来到灵台,满池鱼儿跳。”周文王用民众的力量修建灵台、挖掘灵沼,但老百姓觉得很幸福,把他的台叫做灵台,把他的池塘叫做灵沼。他们高兴这里有麋鹿和鱼鳖。古代圣君与民同乐,所以才能真正的欣赏享受园、池。《汤誓》上说:“你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我和你就什么时候**(夏桀曾将自己比作太阳),民众想和夏桀一起**,即使有高台神驰和飞禽走兽,他难道能独自享用吗?” 梁惠王说:“我治理梁国,真是费尽心力了。河内地方遭了饥荒,我便把那里的百姓迁移到河东,同时把河东的粮食运到河内。河东遭了饥荒,也这样办。我曾经考察过邻国的政事,没有谁能像我这样尽心的。可是,邻国的百姓并不因此减少,我的百姓并不因此加多,这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战争,那就请让我用战争打个比喻吧。战鼓咚咚敲响,枪尖刀锋刚一接触,有些士兵就抛下盔甲,拖着兵器向后逃跑。有的人跑了一百步停住脚,有的人跑了五十步停住脚。那些跑了五十步的士兵,竟耻笑跑了一百步的士兵,可以吗?” 惠王说:“不可以。只不过他们没有跑到一百步罢了,但这也是逃跑呀。” 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那就不要希望百姓比邻国多了。如果兵役徭役不妨害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便会吃不完;如果细密的鱼网不到池沼里去捕鱼,鱼鳖就会吃不光;如果按季节拿着斧头入山砍伐树木,木材就会用不尽。粮食和鱼鳖吃不完,木材用不尽,那么百姓便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遗憾。百姓对生养死葬都没有遗憾,就是王道的开端了。分给百姓五亩大的宅园,种植桑树,那么,五十岁以上的人都可以穿丝绸了。鸡狗和猪等家畜,百姓能够适时饲养,那么,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吃肉了。每家人有百亩的耕地,官府不去妨碍他们的生产季节,那么,几口人的家庭可以不挨饿了。认真地办好学校,反复地用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大道理教导老百姓,那么,须发花白的老人也就不会自己背负或顶着重物在路上行走了。七十岁以上的人有丝绸穿,有肉吃,普通百姓饿不着、冻不着,这样还不能实行王道,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事。现在的梁国呢,富贵人家的猪狗吃掉了百姓的粮食,却不约束制止;道路上有**的人,却不打开粮仓赈救。老百姓死了,竟然说:‘这不是我的罪过,而是由于年成不好。’这种说法和拿着刀子杀死了人,却说‘这不是我杀的而是兵器杀的’,又有什么不同呢?大王如果不归罪到年成,那么天下的老百姓就会投奔到梁国来了。” 梁惠王说:“我愿意高兴地听您指教!” 孟子说:“用棍棒和刀子杀死人,有什么区别吗?” (惠王)说:“没有什么差别。” (孟子又问)“用刀子杀死人和用**手腕害死人、有什么区别吗?” (惠王)说:“也没有什么差别。” (孟子又说:)“厨房里有肥嫩的肉,栏里有健壮的马,(而)百姓面带饥色,郊野横陈着**的尸体,这就(等于)率领着野兽一道**啊!野兽****吞噬,人们尚且厌恶它,身为百姓父母官,管理政事,却不免也率领兽类一道**,哪里配当百姓的父母官呢?孔仲尼说过:‘第一个制作土偶陶俑来殉葬的人,恐怕理该断子绝孙吧?’正是因为土偶陶俑酷似真人而用它殉葬的缘故,(试想连用俑殉葬都不能允许),又怎能让这些百姓活活地**呢?” 梁惠王说:“(想当年,我们)魏国,天下没有比它更强的国家,这是您老所深知的。而今到了我当政,东边被齐国打败,连我的大儿子也阵亡了;西边又丧失了河西之地七百里,割让给秦国;南边又(以失掉八个城邑)被楚国所欺侮。我为此感到羞耻,希望能替全体死难者雪耻复仇,您说我该怎么办才好?” 孟子回答道:“在任何方圆百里的小国家,都可以在自己的国土推行王道,大王如果肯对百姓施行仁政,减免刑罚,少收赋税,提倡精耕细作,及时锄草,使健壮的青年利用闲暇时间加强孝亲、敬兄、忠诚、守信的道德修养,做到在家能侍奉父兄,外出能尊长敬上,这样,即使是手里拿着木制的棍棒,也可以跟拥有坚实盔甲和锋利武器的秦、楚**相对抗。(因为)他们(指秦,楚)侵占了百姓的农时,使他们无法耕种来赡养父母。父母受冻挨饿,兄弟妻子各自逃散,他们坑害得百姓好苦,大王如果兴师前往讨伐它,有谁能跟王较量呢?有道是:‘实行仁政者无敌于天下。’请大王不要再犹豫徘徊!” ......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6) ——欲擒故纵文言文的原文和翻译欣赏 欲擒故纵文言文的原文和翻译欣赏 在我们的学***,我们总免不了跟文言文打交道,文言文注重典故、骈俪对仗、音律工整,包括策、诗、词、曲、八股、骈文等多种文体。为了让更多人学习到文言文的精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欲擒故纵文言文的原文和翻译欣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逼则反兵;走则减势①。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②。需,有孚,光③。 ①逼则反兵,走则减势:走,跑。逼迫敌入太紧,他可能因此拼死反扑,若让他逃跑则可减削他的气势。 ②兵不血刃:血刃,血染刀刃。此句意为兵器上不 沾血。 ②需,有孚,光:语出《易经.需卦》。需,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乾下坎上)。需的下卦为乾为天,上卦为坎为水,是降雨在即之象。也象征着一种危险存在着(因为“坎”有险义),必得去突破它,但突破危险又要善于等待。“需”,等待。《易经,需》卦卦辞:“需,有享,光享”。孚,诚心。光,通广。句意为:要善于等待,***心(包含耐性),就会有大吉大利。 所谓纵着,非放之也,随之,而稍松之耳。“穷寇勿追”,亦即此意,盖不追者,非不随也,不追之而已。武侯之七纵七擒,即纵而随之,故蹑展转推进,至于不毛之地。武侯之七纵,其意在拓地,在借孟获以服诸蛮,非兵法也。故论战,则擒者不可复纵。 1、本文对环境工艺中运用欲擒故纵法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并对其哲学内涵进行了探讨。 2、如果想要让对方对你死心塌地,欲擒故纵的效果可能比紧迫盯人好。 3、**采用欲擒故纵的方法,让逃犯失掉戒心后,终于将他们一网成擒。 4、但不幸的是,每当心理学家想要通过试验来检验这一观点,也就是欲擒故纵是不错的约会策略时,实验结果却是不遂人意。 5、你以前受过伤,如果你打算欲擒故纵,你会再次受伤的。 6、会说故事的人往往使用欲擒故纵的技巧,来吊听众的'胃口。 7、妈不晓得谁把罐子里的饼干偷吃的**,但她知道只要她装欲擒故纵,就能抓住偷吃的人。 8、也许这和你所想的恰恰相反,但是这招欲擒故纵会增强它的**力。 9、**使出欲擒故纵之计,先把小喽罗放了,以便引出幕后大哥,再一网打尽。 10、眼下,你可能想要别人继续追你,同时你却在玩着欲擒故纵的把戏。 11、我们对他来个欲擒故纵,看看他还要干些什么。 12、对方这招是欲擒故纵,你可别上当了。 13、这篇推理小说,利用欲擒故纵的笔法,紧紧扣住读者阅读时的心情。 14、这是对方欲擒故纵的手法,你可要小心应付。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7)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翻译 导语:《鱼我所欲也》想通告世人,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供大家学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孟子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百姓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百姓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呼吁**者重视百姓、安定百姓、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百姓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最具**性的是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扩展8) ——《孟母三迁》原文与翻译 《孟母三迁》原文与翻译 孟母三迁”是大家从小听说过的故事,不过当时是以白话文的形式,但是你们有读过“孟母三迁”文言文版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孟母三迁》原文与翻译,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朝代:两汉 作者:刘向 邹孟轲母,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时,嬉游为墓间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乃去,舍市旁。其嬉游为贾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复徙居学宫之旁。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真可以处居子矣。”遂居。及孟子长,学六艺,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 【译文】 孟子的母亲,世人称她孟母。过去孟子小时候,居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孟子学了些祭拜之类的事。他的母亲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孩子居住。”于是将家搬到集市旁,孟子学了些做买卖和**的东西。母亲又想:“这个地方还是不适合孩子居住。”又将家搬到学宫旁边。孟子学习会了在朝廷上鞠躬行礼及进退的礼节。孟母说:“这才是孩子居住的地方。”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 【注释】 舍:家。 墓间之事:指埋葬、祭扫死人一类的事。 处子:安顿儿子。 乃:于是,就。 嬉:游戏,玩耍。 贾(gǔ)人:商贩。 炫卖:同“炫”,沿街叫卖,夸耀。 徙:迁移。 俎豆:古代祭祀用的两种盛器,此指祭礼仪式。 徙居:搬家。 及:等到。 大儒:圣贤。 揖让进退:即打拱作揖、进退朝堂等古代宾主相见的礼仪。 揖:作揖。 遂:最后。 市:集市。 居:家。 卒:最终,终于。 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给人很多的思维.在个人空间,在居住方面,在社交圈里.在生活中,环境造就人才,环境也淹没才人。 环境重要,比如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一只狼去抚养,婴儿长大后就具有狼的很多生活习性。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 孟母教子的影响特别深远,早在西汉时期韩婴的《韩诗外传》中,就用有关孟母的故事来解释诗义,刘向的《列女传》中,首次出现了“孟母”这个专用名词。 东汉女史学家班昭曾作《孟母颂》,**女文学家左芬也作《孟母赞》。 南宋时的启蒙课本《三字经》引证的第一个典故就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一普及于封建社会后期的启蒙读物,虽经明、清学者陆续修订补充,而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始终冠于篇首。 山东监察御使钟化民《祭孟母文》赞扬道:“子之圣即母之圣”、“人生教子,志在青紫。夫人教子,志在孔子。古今以来,一人而已。” 随着孟母故事的广泛流传,封建**者也竭力将其塑造成符合其需要的偶像,封建**对其屡加封谥,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加封孟母为“邾国端范宣献夫人”。 刘向(前77年—前6年),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世居汉代楚国彭城,仕于京师长安,祖籍沛郡丰邑(今属江苏徐州),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去世于汉哀帝建***(前6年)。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刘歆之父。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刘向所撰《别录》,为我国目录学之祖 汉成帝河*三年(前26)秋八月,鉴于秘府之书颇有散亡,诏使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刘向**校勘、整理采访来的书籍。他负责校经传、诸子、诗赋;任宏校兵书;尹咸校术数;李柱国校方技。在三阁校书19年,把数十年间堆积如山的宫廷藏书重加整理。每校完一书,乃条贯篇目,撮其旨意,编成当时国家藏书总目——《别录》,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图书目录工作的先例。方法为:广罗遗本,较之异同,除去重复,条别篇章,定著目次,然后再写定正本,撰写叙录。叙录的内容有:叙撰人之生*,辨书籍之真伪,剖学术之源流。《别录》记录了上古至西汉的文化典籍,为古代文化史之精华,对后世目录学、分类学有极深远的影响。该书已佚,今从《七略》可窥一斑。 刘向编撰的一部以讽谏为**目的的历史故事类编,采集舜、禹以至汉代史实,分类编撰而成的一部书,原书三十卷,今存十卷,由北宋曾巩校订,记载了相传是宋玉对楚王问的话,列举了楚国流行歌曲《下里巴人》、《阳阿》、《薤露》等,说是“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 又名《新苑》,共二十卷,按各类记述春秋战国至汉代的遗闻轶事,每类之前列总说:事后加按语。其中以记述诸子言行为主,不少篇章中有关于**安民、家国兴亡的哲理格言。主要体现了儒家的哲学思想、**理想以及伦理观念。按类编辑了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并夹有作者的议论,借题发挥儒家的**思想和道德观念,带有一定的哲理性。 《列女传》是一部介绍*古代妇女行为的书,也有观点认为该书是一部妇女史。作者是西汉的儒家学者刘向,不过也有人认为该书不是刘向所做,因此,现代流行的有的版本作者一处会标注佚名。也有人为认为,现代流传的版本是后人在刘向所做版本之上又增加若干篇得来的。 书目名。*第一部有书名,有解题的综合性的分类目录书。二十卷。西汉刘向撰。汉成帝时,刘向受命参与校理宫廷藏书,校完书后写一篇简明的内容提要,后汇编成《别录》。著录图书六百零三家,计一万三千二百一十九卷,分为六大部类、三十八种,每类之前有类序,每部之后有部序,叙录内容包括:书目篇名,校勘经过,著者生*思想,书名含义,著书原委,书的性质,评论思想,史实,是非,剖析学术源流和书的.价值。部序之前、类目之后皆有统计,全书最后还有总计。其子刘歆据此序录删繁就简,编成《七略》。《别录》唐代已佚,今据《汉书·艺文志》可考见其梗概。 【注音】mèng mǔ sān qiān 【成语故事】 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又一天,孟母看见邻居铁匠家里支着个大炉子,几个满身油污的铁匠师傅在打铁。孟轲呢,正在院子的角落里,用砖块做铁砧,用木棍做铁锤,模仿着铁匠师傅的动作,玩得正起劲呢!孟母一想,这里环境还是不好,于是又搬了家。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人物。 鱼我所欲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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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鱼我所欲也阅读题目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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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按语】
【欲擒故纵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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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三迁》原文与翻译
《孟母三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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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三迁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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